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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机关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12 来源:区环卫中心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机关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机关为区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朝阳区辖内公共环境卫生维护,及环卫设施运行维护。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1963.76万元,比上年减少24907.19万元,下降67.55%。主要原因:减少了发改委拨付的基本建设项目-酒仙桥粪便消纳站资金。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963.76万元,比上年减少24907.19万元,下降67.55%。

1.财政拨款收入11963.7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63.7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963.76万元,比上年减少24907.19万元,下降67.55%,其中:基本支出3997.6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3.41%;项目支出7966.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6.5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963.76万元,比上年减少24907.19万元,下降67.55%。主要原因:减少了发改委拨付的基本建设项目-酒仙桥粪便消纳站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63.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 教育支出3.0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8.0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5%;卫生健康支出244.2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04%;节能环保支出3095.5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5.88%;城乡社区支出7959.8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6.5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其中:

“社会工作事务”(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接诉即办工作。

2、“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62万元,2024年度决算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95%。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62万元,2024年度决算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95%。主要用于:职工教育培训。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06.32万元,2024年度决算65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购买小型除雪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406.32万元,2024年度决算538.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0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及养老保险等支出。

“抚恤”(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5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去世人员抚恤。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朝阳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酒仙桥粪便消纳站。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00.76万元,2024年度决算24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66%。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200.76万元,2024年度决算24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66%。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纳。

5、“节能环保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075.66万元,2024年度决算3095.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5%。

“污染防治”(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2478.66万元,2024年度决算2478.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委托道路清扫保洁。

“污染减排”(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597.00万元,2024年度决算617.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5%。主要用于:大件垃圾清运处置及小型除雪机购置。

6、“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0319.78万元,2024年度决算7959.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13%。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4.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重大项目前期谋划经费。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10319.78万元,2024年度决算7944.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99%。主要用于:日常综合性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0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997.6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9.62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4.65万元减少5.3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相比较无变化。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42万元减少0.42万元。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继续严控“三公”经费,降低公务接待费次数。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9.62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4.56万元减少4.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9.62万元,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继续严控“三公”经费。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4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98.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3.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62.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42.6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94.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14.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9.0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机关共有车辆123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7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各单位需根据自身业务职能,补充当年使用的所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例如: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工作事务(款)专项业务(项):反映社会工作部门开展专项业务活动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清洁生产专项支出(项):反映支持清洁生产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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